专利临时保护期内的维权指从专利申请公开后至授权之前的专利弱保护期,此时极易被他人实施,应注意对市场进行监测,如经调查取证后确认相关技术被他人实施,可以先向对方发出一个警告通知,说明该技术已经申请专利,要求对方对警告前的实施行为支付适当的费用,如果对方以享有“先用权”为由或以发明尚未被授权为由拒绝支付费用,申请人可将收集的证据保留,等专利被授权后再行索取。
授权之前使用费标准与授权后相当。在申请后公开前,如果有相同的发明创造在此期间被公开使用,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专利权人防止被侵权的首要工作应该是不断跟踪同类专利申请。很多专利权人得到专利授权之后担心自己的专利遭到侵犯,把注意力大多放在市场上,查看有无仿造自己专利的产品出现。实际上,专利权人最应该做的工作是关注专利公报,时刻注意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专利申请,看看有无侵害到自己专利的申请被受理。
一旦发现,应尽快提出异议,阻止侵权专利申请通过审查。而一旦出现专利产品侵权纠纷,溯及到数个类似专利权的时候,就会出现复杂而难以解决的局面,很难有效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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