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如果要注册一家集团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接下去由企服快车小编带您来详细解读下。
一、注册集团公司必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控股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4、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二、集团公司注册申请材料
1、集团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集团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行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也就是租赁合同以及产权证复印件。
三、设立集团公司相关流程
1、召开股东大会主要拟定企业集团注册地;拟定企业集团注册行政级别;拟定企业集团名称;确定法定代表人;拟定集团章程;拟定准入子公司名单。审核是否符合对应的集团公司设立条件。
2、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向工商部门提交的资料包括: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3)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4)《指定(委托)书》。
3、向工商部门提供的材料包括:
(1)领取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2)领取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集团章程,母公司盖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或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6)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
(7)国务院批准的试点企业集团需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登记机关自接到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5、集团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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