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论是企业还是居民个人,都十分注重开展个人税收筹划,以期将个税负担降到最低,提高个人实际收益,并减轻企业经营发展负担。不过,个税筹划是一项专业操作,如若操作不当,将极有可能引发财税风险,进而为个人或企业招致相关处罚。那么,在开展个人税收筹划过程中,究竟有哪些筹划方法是一定要规避的呢?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具体说明。
1、找发票报销来抵工资
事实上,这企服快车法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是最为普遍的。其通常是把员工工资拆分为基本工资+报销款。这样既可以使员工按照基本工资缴纳个税,同时也可以降低企业员工缴纳的社保基数或缴纳的增值税款。不过,伴随着我国金税三期的全面实施,运用此种方法进行个税筹划的风险也居高不下。所以,一旦遇到税务部门稽查,则极容易使个人或企业遭受相关处罚。
2、将工资拆分为工资+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在申报个税时,这些补贴应合并计入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但是在现实具体操作中,有些企业忽视了此种计算方法,在进行个税申报时并为将该项收入计算在内,同时还采用此种方法变相为员工发放补贴,殊不知,此种情况已属于偷税行为。
3、冒用他人身份证,降低高收入员工工资
当前,部分企业会冒用他人身份证来充当本企业员工,进而将高收入员工的工资拆分到这些“非正式员工”名下。实际上,对于这些“非正式员工”来说,他们既没有社保、也没有考勤记录,同时又与银行转账不符。所以,采用此种方法进行个税筹划,其风险是非常大的,必须加以规避。
4、企业老板用“私户”发工资
该方法为:企业老板先从企业套现,然后从个人账户支付给员工。事实上,这种做法的筹划风险也是非常大的。因为财务报表中有个“其他应收款”科目,老板套现基本都走这个科目。如若在年底被税务部门发现科目余额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不匹配的话,那么,也将会为企业带来财税风险。所以,这种筹划方法也应禁用。
以上为开展个人税收筹划,不能采用的筹划方法说明。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开展个税筹划,就有必要对上述筹划手段进而规避,进而以确保选用合理方法,确保实现个税筹划的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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