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里面会涉及到很多软件,那么软件就会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就是软件的著作权的登记,还有就是软件产品的登记这两个方面的内容,这两个内容,比较相似,但是二者又存在很多不同,那么计算机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区别有哪些?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与软件产品登记有何区别
1、目的的不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属于权利上的登记,目的在于确权,为今后追究第三方侵权留下足够的证据;
软件产品登记---目的在于投放市场,确保拥有一个合法的身份。
2、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的不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部门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软件产品登记:国内软件产品登记由各省市软件行业协会予以受理和认定。
进口软件产品(含进口软件本地化产品)的登记申请,统一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受理,最终经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后,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并由信息产业部审核备案。
3、保护期限的不同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软件产品登记保护期限为5年 。
软件产品登记的程序是 先有著作权证 和 相关营业执照 外加测试合格证书才能进行产品登记。
著作权是你的权属所在,是软件开发完后可以自动 或 法律上登记程序而得到。
软件产品登记是你具有了三证后,具有了软件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法律凭证。
(简单点就是 销售许可证)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计算机软件,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计算机软件,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办理软件产品登记的前提。
2、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
未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或被撤消的软件产品,不得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二、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登记吗
软件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强调的是自愿登记原则。
该规定的合理性表现在:
1、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体现了国家对私权的尊重;另外从实际情况看,国家进行了几次的机构改革,原来的软件转让合同登记管理机构已几经转换;
2、减轻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负担,符合入世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的趋势;
3、避免了司法部门在审理案件时因为软件转让合同是否生效而产生的分歧,有利于法制的统一。
计算机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之间还是有很多相似以及不同的地方的,二者还是有很明显的区别的。
那么关于软件的著作权,首先它的登记是所有权人要确权,软件作品的登记,是为了能够投入到市场上,从而交易,还有二者的保护期限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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