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企业因为业务工作需要而聘请大量的兼职人员,而对于兼职人员工资个人所得税有些会计人员是不清楚怎么计算的,下面我们来看看吧。
一、兼职人员工资个税的计算方法
每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扣800元的费用:应纳税额=(收入-800)×20%。每月收入超过4000元,扣20%的费用:
应纳税额=收入×(1-20%)×20%。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纳税人从两处单位取得了工资、薪金所得,两个扣缴义务人应分别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个人应于次月十五日内合并当月两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选择到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二、兼职人员申报个税公司账务处理
1、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开发成本等,贷:应付职工薪。
2、支付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
银行存款。三、兼职人员无发票工资如何入账?
兼职人员的工资一般是计入到管理费用中进行核算,与正式工的一样处理: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劳务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超过免征额的计提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开始,福利费不再计提,在管理费用-福利费中直接列支,但总额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
以上关于”兼职人员工资个税如何计算?”的相关内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在看过以上内容之后对此也有了大致的了解,可以参考上述办法进行操作,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在线客服。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