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给公司取名字实行自主核名的制度,但不是公司起名字想叫什么就叫什么,要遵循《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公司起名字禁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接下来小编做了相关整理。

一、公司取名称法律规定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

1、 名称字号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

2、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3、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

4、 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特定称谓;

5、 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6、 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

7、 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

二、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公司种类,第二部分是具体名称,第三部分是营业种类,即公司的行业属性,第四部分是公司所在地名称。公司名称前应冠以公司所在地名称,但除全国性公司外,其他公司不得使用有“中国”“中华”等字样的名称。

以上就是有关公司取名的相关规定,创业者取公司名称时要从多方面考虑,不要率性而为。若您仍不清楚怎么操作,立即联系企服快车,我们的顾问经验丰富,能为您提供建议,也能提供一站式工商财税代办服务,让您的创业之路省时省力又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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