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注册完商标后,就需要考虑商标的使用情况,那么商标有效使用证据的正确保存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在实践中,与商标使用紧密联系的就是商标使用证据的保存,能够证明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有很多种,较为常见的包括协议、票据、宣传资料等。商标注册人提供这些证据并不困难,但是由于行业惯例、交易习惯、企业日常管理制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很多商标权利人所能提供的证据并不规范,从而导致其证明力降低。因此,企业在留存商标使用证据过程中,有必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日常对商标的使用要规范,尽量与注册证上的商标标样一致。
第二,在日常的使用中,对于可以留存原件的证据材料,一定要保留原件。
第三,商标使用证据之间需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同时证明使用时间、商标标识、使用商品三要素。如商标附着在商品的包装、容器、标签上或服务的菜单、价目表上,这些证据根本无法体现商标使用的时间,自然很难被商标局予以采纳。通常情况下,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文书或文件资料,如合同、发票、维修维护证明、广告宣传资料等,这些都是比较“优质”的使用证据,也是企业比较容易保存的证据。为了明确体现出商标所使用商品,在出具上述证明文件时,商品的名称一定不要用简称、甚至型号来代替,以免使证据的针对性模糊化,从而导致证据效力降低。在对商标进行广告宣传时,包括媒体广告、网络广告、广告牌、展览会或博览会等,应当及时保留好相关的网页链接、视频、杂志、照片等,同时能够签订协议的,尽量签订广告协议,并同时开具发票。
第四,商标的使用不仅局限于商标注册人的使用,被许可人的使用也可以视为对商标进行了有效的使用。
在我国,大家注册商标的时候习惯会注册中文商标,而我们常用的汉字只有8000个左右,随着商标的需求量越来越多,我们能够注册的商标越来越少了,因此,“撤三”就成了很多商标申请人获得商标权的手段之一,所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该有意识的留存商标使用证据,只有这样,才能抵御随时都可能到来的危险,把商标牢牢握在我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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