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征求意见稿,计划明确欧盟区域内企业对企业(B2B)商品贸易所适用的增值税政策。
按现有增值税过渡政策,各欧盟成员国企业间的商品跨境销售,在商品从某成员国离境之后,就可免征增值税。购货方须在商品进入欧盟成员国时自行评估并缴纳相应增值税税款。
据欧盟委员会,这样的规定非常琐碎繁杂,给欧盟区的贸易企业增加了不小的合规成本,也为企业和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制造很大的负担。此外,这样的税收制度也产生了跨境欺诈的风险,会妨碍欧洲单一市场的正常运行。
欧盟委员会正准备立法以确立“简明且预防欺诈”的增值税税制。欧盟委员会正就当前欧盟内B2B贸易的增值税处理征求社会意见。意见征求将于2017年5月2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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