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减少注册资本属于公司的重大决议,因此要先进行股东会决议,在形成有效的股东会议之后,还必需编制知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而减少注册资本也涉及公司偿债才能,因此就必需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最后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流程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流程
1、董事会制订计划
依据《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由董事会制订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计划。
董事会制订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计划应该包含: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法、出资日期等。
2、股东会决议
依据《公司法》第37和43条,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对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股东会对董事会作出的上述计划进行表决,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形成全部股东签订的股东会决议。
3、修改公司章程
(一)依据《公司法》第25条,注册资本属于公司章程应该载明的事项,所以在减资的时候要相应修改公司的章程。
一般来说,这一问题在讨论减资时一并讨论和决议即可。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依据《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注册资本的减少在一定水平上会动摇公司的资本信誉基础,进而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权力。
因此,在减资时需要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对此,《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应该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此处的“通知”针对的是已知其确切联络方法的特定债权人;“公告”主要针对无法联络上的特定债权人和不特定的潜在债权人(社会大众)。
通知与公告是公司减资是必需实行的法定责任,违背该责任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204条规定,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纠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债权人保护流程
依据《公司法》第177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的,当然有权自由选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尚未到期,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若公司拒绝或怠于提供相应担保,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清偿债务。
(五)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179条第2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应该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换发载明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和(或)实收资本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由于减少注册资本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发展前景,关系到公司的偿债才能,因而直接关系到大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各国的公司发对此规定了严厉的流程。
本法在董事会,股东会职权中已对公司减少注册资金计划,交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