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信贷资金管理制度下,专业银行自主经营,自求平衡。
除了加强资金调度外,在资金多余对,需要寻找出路,在资金不足时,需要寻找来源,这样就发生了各金融单位之间资金上的相互融通,产生了资金拆借市场。
各金融单位之间资金上的相互融通,可以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差、地区差、行际差,进行余缺调剂,灵活调度资金,以支持发展生产和扩大商品流通的资金需要。
但是在拆借资金过程中,也发生了不少偏向,需要加强审计和监督。
(一)审查拆进资金的用途是否正当,不可以用拆进的资金发放固定资金贷款;不可以用拆进的资金超信贷规模发放贷款,因为多拆进资金多发放贷款,会多创造货币,引起信用膨胀。
(二)审查拆借利率是否适当。
过高的拆惜利率会增加信贷成本,不利于经济核算。
(三)审查据借的还款期限是不是较短.相互拆借资金是用于弥补短期资金周转不灵,有无用于解决长期的资金缺口。
拆出单位有无将资金长期拆出而影响应上缴的存差资金,影响本身的信贷发放。
(四)审查拆进的资金到期是否主动归还,拆出的资金到期是否主动催收。
拆借资金不能按期归还会失去信誉,同时会影响拆出方的资金调度.要分析原因,寻找解决的措施。
(五)审查拆进资金的数额是否适当。
有无过多的拆进资金,形成积压,或超负荷运用形成债务包袱。
(六)审查有无倒卖资金的行为,一手拆进,一手拆出,从中获取利差。
拆借资金的目的不是为了解决本单位的资金周转不灵,而是为了获取利润,这是一种非法的投机行为,一经查实,应予严肃处理。
(七)审查拆借资金有无受到地方政府的不合理干颈。
有的地.方政府强令或鼓励本地银行到外地多拆进资金,不照顾本地银行的负荷能力和还债能力,有的地方政府进行地区封锁,不准将本地多余资金拆出外地。
这些都是违反经济规律的行为,应向地方政府:进行宣传,加以纠正。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