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似乎只是企业自己的事,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商标管理机关不应越俎代庖,等着企业上门来找就行了.其实不然.商标管理机关固然不该"代庖",但完全可以立足于自身职能而有所作为.这里,需要的是转变思想观念.本文拟结合河北华龙集团成功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浅谈商标管理机关在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
经过实践,商标管理机关在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中的作用有三:
其一是宣传.即有针对性地宣传商标的区别功能,商标是企业经营载体和商战利器的观点,解决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商标意识问题.对企业服务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针对其注册商标使用商品范围狭窄,商标数量少的问题,着重宣传商标开拓和占领市场的功能;
二是针对其多种(系列)产品使用一件商标的情况,着重宣传商标策略的重要性;
三是针对商标管理层次低、人员少的问题,着重宣传商标关系企业命运和发展的观点.配合宣传,我们还不失时机地帮助该集团采取了许多补救措施.如扩大注册商标使用商品范围,增加了企业标志和主要广告词、小康家庭和幸福家庭两个系列产品商标注册等.
其二是保护.即从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出发,切实保护商标权人的权利不受侵犯,使其及时得到法律救济,让商标所有人真切地感受到商标带给自己的利益,成为鼓励其珍惜权利,实施商标战略的强大动力.在企业被侵权和假冒之后, "由近及远",先清理周边环境,后远征打假,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稳步扩大了其在竞争中的市场份额.其三是推动.就是根据企业商标战略实施的进程,适时提出新的要求,引导企业向商标工作的新目标迈进.我们把这种方法称之为"点拨".在企业商标管理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轨道以后,及时引导他们从华龙商标所创造的销售业绩和树立的商业信誉去认识商标的价值.同时引导他们借鉴国外大公司的商标战略,以自己经过评估的商标价值与国外驰名商标的巨大价值进行比较,寻找差距,改进和完善企业商标战略;
有的企业有多次假冒和侵权的法律诉求,建议他们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他们认真听取和采纳商标管理部门的建议,积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成功开展品牌经营,把企业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推向了新的阶段.支持和指导实施商标战略的实践,认识到了商标管理机关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这种可行性和必要性,是由商标管理机关所处的特殊地位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能所决定的.商标管理机关作为商标行政执法主体,与千百万持有和使用注册商标的企业具有"天然的联系",是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和进行商标行政管理的"信息中心".凭借这种公共资源,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是商标行政管理题中应有之义.也许有人会认为,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会分散监管精力,是增加新的工作任务.我们说不会也不是.只要改变"就管理说管理"的思维定势,针对行政监管发现的企业商标管理方面的问题"有的放矢",辩证施治,完全可以在推动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中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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