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收到留抵退税,缓解了资金流压力后,还需要关注随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相关附加如何计算缴纳的问题。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的规定:
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
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更正、查补此前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允许扣除尚未扣除完的留抵退税额。
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年第80号)规定: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三、举例
某市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2022年4月15日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100万元,2022年4月所属期应纳增值税80万元,其中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0万元,按照简易计税方法20万元;
2022年5月所属期应纳增值税50万元,全部为一般计税方法。请问甲企业应5月、6月应申报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多少元?
2022年5月应申报
增值税:80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60-60)+20】×7%=1.4万元
教育费附加=【(60-60)+20】×3%=0.6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60-60)+20】×2%=0.4万元
2022年6月应申报
增值税:50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50-40)×7%=0.7万元
教育费附加=(50-40)×3%=0.3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50-40)×2%=0.2万元
四、相关事项总结
来源:晶晶亮的税月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