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商标注册,相信很多人都足够的了解“商标”对于企业重要性,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商标,商标,他是一个企业信誉的象征,但是,如果你的商标被其他人冒用了,怎么办呢。
在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要蛮干,要保持足够的冷静才能够完美的解决问题。
当你发现你的公司商标被冒用、被侵权,或者是被冒牌了,正规厂商就得第一时间搜集证据,向工商局进行举报,或者是向对方提前诉讼,进行相关的赔偿,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保证自身企业利用不受侵害。
还有一种方法是找专业的商标案件处理公司或者是找侓师事务所,寻求合作与帮助。
商标侵权了,必须要用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切记不可贸然行动,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非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处罚。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
以颜色组合申请济南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即在商标申请声明栏内勾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并且在商标图样框内粘贴着色图样。
商标指定颜色的,是指商标图样为着色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申请时不要勾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在商标图样框内粘贴着色图样即可。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除应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颜色组合商标的构成要素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图样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
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
2.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文字说明、色标、商标使用方式应填写在商标说明栏。
中国专利的管理部门主要分为国家管理部门和地方管理部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管理着全国的专利工作,接下来我们详细了解一下。
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主要职责包括: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研究相关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职能,监督各项专利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二、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们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地区的专利管理工作。
包括: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
处理专利侵权的途径:
你发现自己的专利权被侵犯,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根据专利法第60条的规定,专利纠纷还可以通过另外两条途径解决:
一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由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侵权案件,中级法院一审管辖)。
注册联合商标的目的,相对于正商标而言,是为了防止自己的正商标(一般为名牌商标)被他人影射仿冒。
注册商标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通过法律的保护,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力求创立自己的商标品牌。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确保自己的利益,企业往往都制定一些适合自己的实际特点的商标战略。
大家应该知道,当一个济南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尤其是成名之后,往往会发现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有意或无意出现的一些其他近似商标。
中国幅员辽阔,企业众多,市场经济起步较晚,人们的商标法律意识正处于“初级阶段”,在很不成熟的情况下,这种现象不可避免。
此外,由于不同的个人对商标所构成文字、图形的读音、含义、寓意、构成等的直观感觉不同,会出现不同的主观判断结果,因此要准确判断两个以上的商标是否构成近似甚为复杂,也相当困难。
因此,联合商标的注册,目的不是为了使用所注册的每一个商标,而是在主商标周围建起一道防火墙,起到积极的主动防御作用,阻止他人注册和使用近似商标,使动机不纯者无机可乘。
同时这些商标又能起到商标的储备作用,近似商标,使动机不纯者无机可乘。
同时这些商标又能起到商标的储备作用,一旦市场需要,可以主动方便地调整商标策略,推出备用商标。
由于联合商标是相近似的若干商标的相关群体,它们只能属于一个商标所有人,不能分拆转让;同时联合商标中只要有一个商标被使用,即可视为全体联合商标被使用,因此,联合商标中未被使用的商标不受“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有可能被撤销该商标的限制。
运用联合商标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联合商标主体亦是正商标所有人,两者应当一致。
联合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正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
并且,联合商标应与正商标在音、形、义上相近似。
(2)联合商标注册不是为了使用,而是形成正商标的防护围墙。
(3)联合商标可以分别获得注册,但其中每一个商标都不得单独转让,必须整个联合商标一同转让,联合商标使用许可也如此。
(4)联合商标中每一个商标都具有相对独立性,其中一个商标被撤销或被终止,不影响其他商标的有效力。
注册联合商标的现实意义如下:注册联合商标的目的,相对于正商标而言,是为了防止自己的正商标(一般为名牌商标)被他人影射仿冒。
联合商标的出现,是因为商标注册的近似或商品的类似往往不很明确,也没有严格的判断认定标准,而且随着时间、地点的不同而变化,因此难以防止他人在类似商品上注册或使用近似的商标,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要取消他人的注册或禁止他人的使用往往是很困难的。
所以,人们通过注册联合商标来防止出现这种情况,起到一种预防的作用。
有的也是因为出现了利用近似商标侵权的情况,才迫使厂家注册联合商标。
除此之外,注册联合商标的目的,也在于适应企业发展和新产品开发的需要。
对于有实力的企业,产品种类繁多,新产品不断涌现,旧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因而在业务往来时需要在与其商品类似的新商品上,使用与原注册商标有一定近似的商标,既可以利用老牌子促销,又展示了新产品的风采,此可谓一举多得。
联合商标恰恰能满足这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