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商标是指商标持有人在不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商标,以防止他人在其他行业上使用知名度较高的商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商标。
而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这些并非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很容易被提出撤销,本文则主要研究防御商标的撤三应对问题。
(一)商标未使用的正当理由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有哪些呢?《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正当理由:
(一)不可抗力;
(二)政府政策性限制;
(三)破产清算;
(四)其他不可归责于郑州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由此可见,防御商标的防御目的并不属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之一。
同时,正当理由的举证,需要保证证据的客观性,以此说明不可归责性。
例如官方的政策性文件、公开的自然灾害相关报道、第三方出具的破产事由分析报告等。
所以日常案例中,商标局判断正当理由不使用商标的标准比较严格,企业很难以该理由来保全防御商标。
(二)防御商标的日常使用管理
(1)广告使用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广告宣传是一种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那么防御商标就可以作为广告宣传使用,广告宣传的形式有①在报纸、刊物、电视、广播、灯箱、路牌、大型户外设施等传统广告媒体上进行宣传推广;②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的宣传推广。
与实际使用有区别的是广告宣传使用可以不实际生产带有该商标的产品,但是对商标进行广告宣传时,应当及时保留好包含完整商标、能够与具体商品联系的广告宣传资料,如网页链接、视频、杂志、照片、签订的协议、开具的发票等。
这种广告使用成本低、造价低、手续简单,是使用防御商标最简单的办法。
(2)许可给他人使用防御商标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为保证其法律效果,应做好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留存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时要求被许可方提供使用证据,并保留。
例如笔者曾办理的案件:里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7816601号赤兔马商标许可给猴牌茶叶使用,进行撤三答辩时提供了被许可方的使用证据,商标局裁定予以维持。
这种许可使用需要注意的是:许可给他人使用时要慎重选择合作伙伴,监督商品的质量,以免对自己的品牌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3)图形商标登记版权使用若防御商标为图形,可以进行版权登记,图形登记版权后,即使一直未投入使用,也不用担心撤三的问题,并且他人在后的相同商标申请会侵犯在先版权。
(三)应急补救措施如果防御商标被提出撤三申请时,既没有正当理由,又没有使用证据,可以采用循环注册该商标,同时积极进行答辩,从而不给他人可趁之机。
根据笔者代理经验,目前我国商标申请初审流程需要5~8个月,撤三审查流程一般需要12~13个月,但若没有进行答辩,流程会缩短至8~9个月,一般来说,旧商标被撤销前循环申请商标的话,就能获准初审,新商标也就能够继续起到防御的作用。
商标法对撤三的规定,是为了让商标资源更大程度上被利用,以免闲置商标浪费商标资源。
申请注册的商标共数之不清件已经可以被提出撤三申请,不知道这里面是否有您的防御商标呢?您又是否做好了被提撤三申请的应对措施呢?
新《商标法》的颁布施行,是知识产权领域的大事,也是经济生活中的大事,对于更好地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此,竞赛主办方希望全国各级工商机关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竞赛活动,并发动辖区商标代理机构、商标权利人和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
5月1日,新《商标法》将正式施行。
为加强新法的宣传普及,促进全系统学习新法、全社会关注新法,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由总局商标局主办、中国工商报社承办的新《商标法》有奖知识竞赛开赛。
郑州商标注册后,公司享有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各种法律权利,从内容上看,包括专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续展权和标示权等,其中专有使用权是最重要的权利,其他权利都是由该权利衍生出来的。
商标专用权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主体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使用的权利。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标许可权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的使用许可的类型主要有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等。
商标续展权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标示权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
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可以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
商标禁止权商标禁止权是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不经过自己的许可而使用注册商标和与之相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注册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自古以来就是这样。
在创业热潮下,竞争更加激烈,商机转瞬即逝。
只有那些计划好利用时间的人,才能有更多的时间关注如何发展和进步。
在激烈的竞争中,创业公司应该更加注重时间的价值。
建立企业,郑州商标注册和转让是必不可少的。
但他们之间有很大的不同。
谁更省时更有价值?本文主要介绍了商标转让与商标注册相比所具有的一些优势。
商标转让是为注册商标的持有人而进行的。
转让过程中还有一个主体,即商标的买受人。
对于商标购买者来说,与他们自己的注册商标相比有三个优势:
1.一般情况下,注册一个商标需要1-2年(中国商标局对商标注册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商标注册效率直接关系到中国商标申请量,一般为1-2年),转让商标只需6-10个月左右,与注册商标相比,节省了一半时间,这对于许多需要在短时间内拥有商标的买家来说,是相当节省时间的。
2.注册商标通过率不高。
注册新商标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
很难保证商标局或市场上是否有类似的商标。
商标局发现有类似商标的,可能导致商标注册不成功。
3.商标转让的风险很小。
转让商标本身是经国家商标局批准的注册商标,并经国家商标局认定。
因此,国家商标局不可能大致拒绝该商标。
转让商标,受让人只能通过转让双方的代理机构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取得商标注册证并拥有商标所有权。
注册新商标后,需要从一开始就进行推广,其初值很低。
转让商标在市场上得到普遍认可,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较高的价值,便于买方在短时间内树立自己的品牌。
以上三点是商标转让相对于商标注册的优势,但同样,与商标转让相比,注册商标也有一些优势。
因此,创业者需要仔细衡量是选择注册商标还是转让成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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