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一个企业在研发新技术、新产品的时候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如果并未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法律的确认,实际上第一个自主研发出来的并不意味着就拥有了该项技术的所有权。
我国专利法实行“先申请制”,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专利就授予谁。专利就是一种垄断权,企业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
误区二:申请专利会导致技术秘密的公开
技术秘密可以无限期存在,使得该技术能够一直为该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并始终处于竞争优势,进而垄断市场。这也正是它受到一些企业青睐的原因。
虽然技术秘密持有人可以阻止他人以不正当方法使用其技术秘密,如窃取他人技术秘密,违反保密条款向他人透露技术秘密等。但技术秘密持有人无权制止他人通过正当途径发现或者获取技术秘密的行为;他人也可通过自己的独立研究发现其技术秘密,或通过分析其产品而获知其技术秘密,这些都是法律所允许的。一旦他人研制出相同的技术并申请专利,技术秘密也就无知识产权可言,无论从技术上还是市场上都会陷于被动。
误区三:申请专利的时间不准确、不及时
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专利。
产品规模生产后再申请专利,由于其中的时间差问题,会导致的后果是:
该技术的专利已有捷足先登者;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此时如果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有的企业在产品的后期开发中,有了新改进却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四:专利申请缺乏长远规划
虽然目前更多的企业开始重视专利申请,但对专利申请缺乏战略性的规划。有计划地实施专利战略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首先,可以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一些企业毫无目的的申请大量专利,结果导致授权率低,并产生大量的垃圾专利,浪费时间和精力。其次,可以突破国外企业的专利包围。一个企业应该对自己行业内的基本专利状况及******专利状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技术突破口,排除他人专利障碍,确立自己的专利优势,从而赢得市场竞争。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