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但是已经在市场上实际使用,具备显著性,并可以引导消费者认知商品来源的商业标识;但是,对于企业而言,最为妥善的维权方法,仍然是早日将自己经营的品牌申请注册为商标,这样才能获得更为周全的保护。

李总理在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中指出:中国致力于为外商创造良好的投资及营商环境,对中外企业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坚决制止、也不允许强迫转让知识产权的行为。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中国当局将加大惩罚力度,加倍惩罚,“对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罚到他倾家荡产”。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保护中国和外方合作的环境,而且是保护中国企业自身的创新发展。

“没有知识产权保护,中国企业自身也发展不起来,那么我们就是害了自己。”

对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窃取商业机密等行为,不管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企业,都要一视同仁依法加以惩治。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发明创造的火种、维护创新者的权益。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更要依法惩处,包括实行巨额赔偿惩罚,使违法者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为创新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