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是欧洲专利组织主导的专利项目,该专利项目目前在42个成员国生效,主要为欧洲国家。接下来小编要说的就是如何申请欧洲专利~
申请欧洲专利有两种方式:
(1)直接向EPO申请获得欧洲专利,一般需3至5年;
(2)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以EPO为指定局;
直接向EPO申请欧洲专利的程序:
1.提交申请:
(1)EPO承认12个月的优先权,如果有合理理由可以再延长2个月。
(2)在欧洲无居所或营业所的申请人需指定代理人来进行申请程序。
(3)申请文件包括授权请求、发明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优先权文件、授权代理文件,可使用任何语言编写,但未使用EPO官方语言(英语、法语、德语)的需要后续提交翻译为上述三种语言之一的版本。
2.形式审查:
EPO检查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合格的申请将获得申请日确认。
3.强制检索:
EPO会进行检索,检索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检索完成之后EPO将制作检索报告并提供初步审查意见,交给申请人。
4.公开申请:
(1)申请和检索报告通常将自申请日(包括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
(2)申请人在公开后6个月内应确定是否请求实质审查,在该期间内申请人还应缴纳规定的指定费、延伸费及生效费。
(4)自申请公开之日起,欧洲专利申请中的发明将在指定国、延伸国、生效国获得临时保护,但有的国家可能要求向其本国专利局提交权利要求书的翻译本,在该翻译本公开后才能获得临时保护。各国提供的临时保护不得低于本国国内公开的专利申请所享有的保护。
5.第三方意见:
任何人均可在欧洲专利申请公开后向EPO提出有关发明是否符合授权条件的意见。EPO不会将最终结果告知该第三方,不过会将意见通知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6.实质审查与授权:
(1)EPO收到实质审查申请后将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授权条件。如果认定符合授权条件,且申请人已经缴纳了授权和公开费,EPO将发出授权决定,并公布在欧洲专利公报上。
(2)授权专利有效期为申请日起20年,但需依法缴纳年费。
7.国内生效:
(1)授权决定公开后,授权欧洲专利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在指定国、延伸国、生效国履行生效程序才能生效。
(2)授权专利的保护措施也由各国国内法规定。
8.异议:
(1)欧洲专利授权后,他人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可以在授权决定公开后9个月内向EPO提交异议通知。
(2)EPO将根据异议人和申请人在异议程序中提交的证据材料等作出维持或撤销授权专利的决定。
9.限制或撤销:
欧洲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可向EPO提出对自己专利的限制或撤销程序,欧洲专利限制或撤销决定自在欧洲专利公报上公开后自动在所有指定国、延伸国、生效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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