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专利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以高质量专利推进院高质量发展,法律与知识产权部梳理了专利申请中常见的十大注意事项,供全院科研人员参考学习。
专利申请十大注意事项
1.发表科技论文比专利申请更重要?
发表科技论文和专利申请同等重要,二者并不矛盾。
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每年都发表大量的科技论文、申请若干专利,通过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其科技论文中公开的重大科技成果如甲醇制烯烃、合成气制烯烃等,均提前几年进行了国内外专利布局。
先申请专利再发表科技论文,对后续发表的科技论文没有太大影响;相反如果先发表论文再申请专利,申请专利时如果科技论文已经公开,科技论文会被视为现有技术影响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科技创新成果无法获得专利保护,因此科技成果一定要在进行专利保护之后才能公开。
2.技术或产品没有出口前景就没必要申请涉外专利?
技术或产品出口是进行涉外专利申请的主要参考因素之一,但并不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
申请涉外专利除了需要考虑技术或产品的出口前景外,还要综合考虑技术的先进性、市场情况、参与竞争、国际合作、抑制竞争对手等因素。
特别是专利具有地域性的法律特征,即“一个国家或地区授予的专利权,只能在该国或该地区领域内有效”。
如果一项先进的技术仅在中国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竞争对手就有可能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实施这项技术,无偿使用我们辛苦研究获得的技术成果。
3.技术方案简单交待就能申请专利?
很多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
4.专利申请前不需要做太多检索?
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这也是目前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偏低。
有调查机构对我国沿海某发达地区的科技人员进行过调查统计,发现这些地区有近一半的科研人员不知道或从未用过国外的科技报告、标准、专利等情报价值很高的文献。
这也是我国科研项目的重复率大大高于发达国家的原因。
国外有人统计,在一项新的技术或新的发明中,其中约90%的知识是通过各种文献信息而获得的,真正创造性的工作仅占10%左右。
这里笔者想强调的是,就公开而言,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文献都可以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
在美国,就曾经发生过一个孩子的涂鸦否定了一件发明专利新颖性的案例。
就公开使用而言,只有国内的使用才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
也就是说,国外已经普遍使用过的东西,如果国内没有出现,各种文献也没有相关记载,那你就可以申请专利。
这一点在将来的专利法修改中可能有所变动。
可见,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
5.专利申请是保护技术成果的唯企服快车法?
对技术成果的保护通常可采用两种方式:申请专利通过法律予以保护和通过技术秘密加以保护。
如果技术成果通过专利进行保护,当别人侵权时可以通过法律强制性制裁侵权人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不利之处就是必须充分公开技术方案,公开到使这一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通过公开的技术方案加以实施的程度,这就给别人提供了在此技术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研发的机会。
如果技术成果采用技术秘密加以保护,不用像申请专利那样公开技术方案,如果保护措施得当,别人难以了解。
它的弱点就是一旦因为技术持有人保护不力导致泄密或被他人窃取,就很难追究他人的责任。
或者他人也开发出同样的技术并申请了专利,你再用这一技术就构成了侵权,此时无论从技术上还是市场上都将处于被动状态。
因此,技术成果持有人可以在专利保护和技术秘密保护两者之间加以权衡,选择合适的方式。
对那些容易保密、他人难以知晓的技术成果可以采用技术秘密保护,可口可乐的配方就是如此,直到今天仍处于很好的保护之中。
而对那些业内行家看一眼就明白、很难保密的技术成果最好采用专利保护。
6.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这是绝大多数专利权人的普遍认识误区。
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
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的专利权会维持下去。
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那么你的专利会百分之百地被无效掉。
也就是说你并没有取得有效的专利权。
就发明专利而言,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进行实质审查,但并不能保证发明专利审查部门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
所以得到专利证书,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
只有在你的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此时你的专利才是真正有效的专利。
7.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对后期研发成果的专利保护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进行保护,这种错误认知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并有可能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8.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
9.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认为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尚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侥幸获得授权,专利权的稳定性也大打折扣。
此时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日前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不但打不赢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
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
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
10.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
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享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
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专利权就授予谁。
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专利,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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