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驳回决定包括哪些内容?专利申请被驳回后,应该做哪些工作?专利申请被驳回后,应该做哪些工作?专利申请复审所需材料有哪些?下面来详细解读这些问题。
一、专利申请驳回决定包括哪些内容?
驳回决定包括专用表格和驳回决定正文两部分。
专用表格主要记载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申请号、发明创造的名称等。
驳回决定正文包括案由、驳回的理由以及决定三个部分。
案由部分应当简要陈述申请案的审查过程,特别是与驳回决定有关的情况,即历次的审查意见(包括所采 用的证据)和申请人的答复概要、申请所存在的导致被驳回的缺陷以及驳回决定所针对的申请文本。
在驳回理由部分,审查员应当详细论述驳回决定所依据的事实、 理由和法律根据。
在决定部分写明驳回的理由,并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引出驳回该申请的结论。
驳回决定一经发出,除要求更正因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失误而造成的专利文件中出现的错误和要求改正错别字的信函外,申请人的任何呈文、答复和修改均不再予以考虑
二、专利申请被驳回后,应该做哪些工作?
在专利申请被驳回后,可以按下列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要认真阅读阅读驳回决定通知书。
审查员在驳回决定通知书中都会写明驳回理由的。
认真阅读驳回决定通知书,有助于了解理解审查员的意见,根据意见做出相应的处理。
其次,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
如果觉得审查员的意见没有道理,可以在收到驳回决定通知书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并同时缴纳复审的官费。
在复审请求中要写明,为什么觉得审查员在驳回决定中的意见不正确。
在提交复审请求的同时也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克服存在的问题。
也就是说,如果审查员的意见确实有理有据,那么可以通过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来想办法取得授权。
最后,在提出专利复审后,若维持驳回结果不变,则可以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三、什么样的人具有提出复审请求的资格?
我国专利法规定,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复审请求。
复审请求人不是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的,其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如果复审请求人不是全部申请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四、专利申请复审所需材料有哪些?
1.基本申请资料: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技术资料:提供专利驳回通知书、复审请求书、申请文件及OA答复材料; 3.复审委托书。
为了支持复审理由或者消除申请文件中的缺陷,申请人在请求复审时,可以附具有关证明文件或资料,也可以对驳回决定中涉及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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