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仿、改、创”是发展技术的捷径,全世界都这样做。诚然,要生产别人的专利产品必须事先取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否则就是侵权,违法。但不要被“专利”两字迷惑,下列的情况即可以仿制,不要经专利权人许可,不要交任何费用:
哪些“专利产品”可以仿制
1、末取得我国专利权的外国专利产品。因专利法是国内法,只在国内有效(称为地域),末取得我国专利权的产品在我国不承认它是专利产品,得不到法律保护,国此完全可以仿造,不但可以在国内销售,还可以外销到该产品没有取得专利权的国家和地区。这里,要注意“优先权”和“行政保护”问题。
2、终止和无效的专利。世界各国都规定专利有一定的期限(称为时间性),过了期的专利技术专利产品变为社会公共财富,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此外,必须每年缴交年费才能维持其专利权,据统计,世界上有60%的专利在期限的一半时间己放弃,专利权终止。第三类是己获得专利权的专利,后被行政撤销或宣告无效,其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3、未获批准的“专利”。只有专利申请号而没有专利号的还没获得专利权,根本不是专利,但要注意以后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此外,我们还可以在吃透有效专利内容基础上进行改进、创新,避开其保护范围,生产不侵权的产品及申请自己的专利。
以上都必须首先检索专利文献,查明其内容及法律状况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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