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是我国三大专利类型之一,它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指示函。在函中应指明发明名称,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发明人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请优先权时尚需注明首次申请国家/地区的申请号及优先权日。
2、至少两套附图或相片(包括正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图样尺寸不得大于15×22cm,不得小于3×8cm。可以提交相片代替附图,如果不要求保护色彩,尚需另外提交四套黑白相片。如果要求保护色彩则需提交彩色及黑白相片各三套,相片尺寸为3R。请注意拍摄相片时物品必须置于单一颜色的背景上,除要求保护其外观设计的物品外,背景上不应出现其它物品。
3、一份合格的申请书,可延至中国申请日之后两个月内提交。
4、如果要求优先权(外观设计的优先权仅有六个月),则需提供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先申请国、申请号及申请日。如果经过认证的优先权文件不能在申请时提交,则可在中国申请日之后三个月内提交。请注意在优先权文件中填具的申请人与在中国提交的申请人不同,则需提交转让证明。如果该转让证明是复印件,则需经过公证。
相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只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因此专利申请时间比较短,授权率也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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