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第一天,很多企业的老板都会给员工发“开年红包”,也有的地方叫“开年利是”,“开年红包”有现金形式,也有网络形式,红包金额也有企服快车小,取其大吉大利、好运连连之意。
那么老板发的“开年红包”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呢?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第一种情况, 如果“开年红包”是老板以个人名义发的,不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那么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 )第三条的规定, 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情况,如果“开年红包”是以企业名义发放的,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也就是说,如果“开年红包”是以企业名义发放的,属于员工因为与企业存在任职受雇关系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与当月取得的工资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企业进行预扣预缴。
第二种情况的处理我们也可以参考一个真实的税务稽查案例:新三板挂牌企业明动软件于 2018 年 5 月 9 日收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五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稽查局认为,明动软件2014-2016 年少申报缴纳伙食补助和春节开门红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5,633.59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规定,对少缴纳的伙食补助和春节开门红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5,633.59 元,处以50%罚款为 32,816.80 元。
总结一下,老板给员工发放的“开年红包”,如果是以老板个人名义发放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以企业名义发放的,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节税就找企服快车123!了解更多个税筹划知识请点击http://www.jieshuiwang123.com/geshui/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