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很多企业除了为员工发放年终奖外,还会为持股人士发放本年度的股息分红,一般而言,企业的效益越好,持股份额越重,那么获得的股息分红的收益金额也就越高。
但是收获高额收入的同时,问题随之而来:
个人获得企业股息分红,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需要的话,具体应该怎么缴纳呢?
●股息分红的个税详解●
1、自然人直接持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20%个人所得税。
例子:自然人李某作为A公司的股东,在2020年获得股息分红总计500万元,那么李某需要缴纳股息分红个税为:
500*20%=100万。李某需要缴纳个税100万元。
2、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
根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以下简称“84号文”),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20%。因此,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时,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0%,从公司企业所得税角度看,优势比自然人直接持股要大。
例子:王某所在的B公司拥有A公司部分股份,并分发给内部员工,王某今年获得股息分红共计20万元,那么需要缴纳个税为:
20*20%=4万元。王某需要缴纳个税为4万元。
3、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上市公司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2007)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股息红利不属于综合所得,因此无需进行个税汇算清缴。
对比股息红利和个人综合所得这两种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可以发现两者有着迥异的差别,一种适用固定税率,而另一种则使用累进税率,导致收入越多,税负越重。
国家对新个体经济的推动,也促使了个人多元就业、创业热潮的涌动,而在此背景下,个人拥有的收入来源和收入类型更加丰富,也间接带来了不少个税疑惑。正确了解税务知识,合规享受个税优惠政策,才能实现对个人税务进行健康有序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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