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专利有三种,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一般发明专利称之为“大专利”,实用新型称之为“小专利”。
在一般人的概念中,大的改进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小的改进就只能作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因此,实用新型往往被当作小专利、小改进,很多人认为,实用新型价值不高,甚至一些人认为,实用新型专利应该取消。
在当前的形势中,随着实用新型审查方式的改变和调整,随着提升专利质量要求,实用新型专利从过去两三个月就能获得100%授权的情况,逐渐过渡到十来个月还没有动静、甚至某些领域授权率在三成不到。
个别案例则是,双报申请的发明专利已经获得了授权,而实用新型还在答复审查的奋战中。
这种局面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本公众号(发明与专利)曾跟着形势变化做过多方面的分析,这里就不展开了。
这里要分享的是,实用新型究竟有没有价值,会被取消吗?
实用新型因为没有经过实质审查,其在授权难度、授权时间等方面与发明相比,具有很大的优势。
与发明专利审查多半在两年以上、授权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相比,实用新型及时在当前审查较为严厉的情况下,也可以在10个月左右结案,大多数在6个月完成结案,且只要符合审查要求,授权性还是不错的。
特别是,有实际工业应用价值、改进较大的产品性专利,写法得当,授权性还是可以的。
此外,实用新型专利侧重于产品结构层面的保护,这是很多产品性专利,特别是设备性专利进行申请保护独特的优势。
与发明专利需要跨领域检索不同,实用新型专利往往局限于本领域的新颖性检索,从实用性层面进行评判,因此,往往更容易授权获得保护。
实用新型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如果专利不符合授权要求,不能授权就不会公开。
而发明专利,除非进行保密审查不公开文本之外,一般在初审合格后,需要公开专利文本,也就是需要公开专利技术方案,这样就相当于就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进行了公开,所谓的以公开换取保护。
如果授权则还好,如果不授权,意味着技术公开与众,却不能获得保护。
这就是发明专利的一大不利之处,显然,也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一大优势。
当然,发明专利在不授权前获得公开,也有其优势,关键如何应用和专利申请的目的了。
在专利效果方面,很多时候,实用新型可以采用多个折抵到一个发明层面上,如项目评定、高企、加分等方面,往往可以采用多个实用新型折抵。
当然,有些时候,必须要求发明专利,另当别论。
正是如此,在专利求购层面,实用新型有时候也会体现出一些独特的优势。
在专利保护和质押层面,实用新型的作用也不亚于发明专利。
由于实用新型专利从申请到授权,时间相对较短,对于一些实际应用性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同样能获得稳定的专利权,而进行专利权保护后,同样可以进行专利维权或者专利质押。
这背后,关键在于实用新型专利的稳定性和价值,而远非所谓的垃圾实用新型专利所能替代。
正是因为实用新型专利具有多种优势,在目前提升专利审查质量形式变化中,并没有提出取消实用新型一说。
当然,由于过去实用新型审查过于宽松,导致很多时候被钻空子,如今开始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就会带来很多过程变化中的不适应感。
过去的那种随便写写就能授权的实用新型,也需要采用更加严谨的态度对待了。
为了更好地实现专利保护效果,一种专利申请方式,是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组合式申报方式,既能提前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还能获得发明专利的深层次保护。
两者配合好,就能更好地发挥实用新型专利的价值,同时也会保留发明的效果。
显然,这种组合式申请,具有更好的效果,能取长补短,发挥专利保护效果。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