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实行什么原则?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哪些材料?我们知道现在很多自然人或企业都会注册自己的商标,所以我们需要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过一系列审查后予以核准,方可获得商标权。因此,我们需要知道一些事情。商标注册申请实行什么原则?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哪些材料?下面请看小编详细介绍。
一、商标注册申请实行什么原则?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原则分为:申请在先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一共四项:
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原则;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单一性原则和优先权原则。(一)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申请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
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使用在先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二)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