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资格:经营者需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内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若经营全国或跨省业务,注册资本一般要求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人员要求:企业需配备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至少 3 名员工近 1-3 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至少一名人员建议持有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
信誉要求: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网站要求:拥有符合要求的网站或 APP 应用,内容健康合法,域名已备案且注册所有人为申请公司,网站服务器位于省级地区,建议选择本省有备案的服务器托管商.
前置审批:若提供的服务涉及新闻、出版、教育等特定领域,需先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同意文件.
其他要求:需有明确的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建立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网站 ICP 许可证办理材料
基础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公司章程复印件及一级股东证明材料,若一级股东为自然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企业法人股东,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及工商查档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人员材料:三名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及近期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网站相关材料:网站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网站接入协议彩色扫描件及托管商资质彩色扫描件.
其他材料:法人签名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涉及前置审批业务的,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等.
网站 ICP 许可证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企业登录工信部网站进行线上填报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将所有申请材料整理齐全后,提交至当地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核.
初审受理:通信管理局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发放受理通知书,并将受理材料分送到相关部门审查核实.
审核决定:通信管理局在规定日期内做出审批决定,如无法通过,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颁发许可证:审核通过的企业,将获得准予许可并颁发 ICP 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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