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是受理商标注册的唯一机构,全国只有一个,位于北京,不设分局。
任何地方工商均不能受理商标申请。
地方工商局的商标管理部门是商标管理机构而非商标代理机构,不具有商标代办的职能。
不可以。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是受理商标注册的唯一机构,全国只有一个,位于北京,不设分局。
任何地方工商均不能受理商标申请。
地方工商局的商标管理部门是商标管理机构而非商标代理机构,不具有商标代办的职能。
早些年商标代理工作等同于公司注册一样是地方工商局的职务,但是由于商标代理工作是项专业性很强、责任心很强的工作,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商标的申请量越来越多,地方工商的公务人员由于专业知识不强,责任心不强,申请过的商标一再申请,致使申请人蒙受损失,并导致受理商标注册的唯一机构国家商标总局工作量加大,做了很多无效的工作。
于是经研究借鉴国外的经验,决定由专业从业人员组织专业代理公司从事商标代理各事项。
自此明令禁止地方工商的国家公务员从事商标代理工作
有人说了,我就在我们当地工商商管科办理了商标注册;其实这不是商管科给你办理的,只不过是经商管科的人员转手交给某商标代理机构,商管科的人员从中得到好处;只不过是把选择哪家代理机构的权利交给了商标科而已。
目前各地方工商个别公务人员利用职位之便,利用群众对国家政策的不了解,或者由于利益驱使,帮助申请人介绍代理机构。
这种通过工商介绍代理机构注册商标的方式往往会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缺点:
1,通过工商代为转交的,往往不出具正规发票,仅仅拿到地方工部门出具的一张收据;
2,申请人往往跟代理机构不签订任何代理合同,更甚者连是哪家公司代理的都不知道。
这种代理关系就存在很大的漏洞:
1,商标注册是代理机构给代理的,不是地方工商给代理的,可是申请人手中没有代理机构出具的任何收款凭据,却拿着地方工商局出具的收据,可笑之至;
2,有些不负责任的代理机构以地方工商的名义代理的商标,明明是已经被注册了的商标仍然收取申请人费用并上交商标局,注册不上费用退不回来。
申请不上,地方工商也不会通知申请人,因为其没有义务通知。
申请人等了3年5年还拿不到去问的时候,他们会说注册不上,再说一些法律性的托辞。
往往听到有些申请人遇到这些情况,只能感慨:国家部门我能怎么办?其实这不是国家部门的责任,而是个别公务人员自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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