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内,按原规范获得修建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原则上依照《规范》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揽工程规模接受工程,其间:
1.按原规范获得被兼并专业承揽资质的企业,依照《规范》中兼并后的专业承揽资质承揽规模接受工程。
2.按原规范获得被并入相应施工总承揽资质的专业承揽资质企业,仍可在其专业承揽资质答应规模内接受工程。
3.按原规范获得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揽资质的,仍可在其专业承揽资质答应规模内接受相应工程。
4.按原规范获得修建防水工程二级、三级专业承揽资质的企业,别离按《规范》中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一级、二级专业承揽资质承揽规模接受工程。
5.按原规范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按《规范》中施工劳务资质承揽规模接受劳务作业,不再区分类别和等级。按原规范获得模板作业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资质的企业,在接受业务时只能签定劳务分包合同。
以上就是不同资质类别以及其资质等级可承接的工程规模,如有建筑资质代办、建筑资质转让、建筑资质升级及延续的可咨询企服快车企服。企服快车企服专注湖南资质代办行业10年,选择企服快车,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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