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正常步骤,自然人a必须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即500*20%=100万股权转让交易溢价部分,最后,自然人a股权转让收入为500-100=400万,利润缩水100万,税收很高。
为了减轻税收负担,有些人可能会选择“阴阳合同”来节省税收。直率地说,他们有一份真正的交易合同,并向税务局提交一份负担得起的转让合同;或者根据虚假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虚假评估,降低转让目标的价值和所得税。
但是,随着我国金税三期的实施,以及税务局及相关职能政府部门的系统数据交换,以及国家对大额转账的严格检查,这些方法的操作错误不仅需要支付罚款,而且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在这种趋势下,是否有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方法,不仅可以帮助股东溢价转让股份,还可以少纳税?
一、先减资,再增资
以先减资再增资为例。原股东按平价或廉价减资,同比退还投资款,不影响原股东的具体利益。新股东按平价或廉价增资,实现新老股东之间的过渡。在这种方式下,新老股东之间没有转让收入,也没有办法纳税。
但是,虽然这种方式不需要纳税,但原股东不能根据股份获得收入。
二、先增资,再转让
新股东首先以廉价(廉价)的方式向目标企业增资,稀释目标企业每股净资产的价值,然后根据稀释后的股权价值转让新旧股东,完成退出老股东,达到廉价(廉价)转让的效果。
三、创立合伙企业进行股权转让
在控股股东和目标企业之间增加合伙结构,即“控股股东-合伙企业-目标公司”,通过转让合伙股份实现平价或低价股权转让。
以文章开头的例子为例。自然人a需要转让a公司的股权,并可以在税收萧条中创建合伙企业c。自然人a先将50%的股份平价转让给合伙企业c,然后将500万股权溢价出售给具体买家b。
c合伙企业在花生税园注册的,可以按照核定征收政策核定股权转让的交易行为,最终将自然人a本应承担的20%所得税降至3.5%。让我们来看看自然人a最终需要缴纳多少税:
500*3.5%=17.5万元
比直接出售给当然b的形式少交82.5万,实际税负大大降低。作为所得税的“小萌新”,有限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所得税,股权转让后的利企服快车即通过股东。
自然,股权转让也有一些税收筹划方法,每个企业的情况不同,适用方案也不同。然而,我们应该提醒您,在进一步推进税收法制化和税收执法标准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专业背景人员必须完成税收筹划。在税收筹划中,我们可以充分考虑税收相关法律风险,促进税收筹划计划的真正实施,依照法律法规没有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