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会计在填写所得税汇缴申报单时,利息费用的调整项目金额是错误的!那么如何填写和优化利息费用呢?下面请看经典案例。
案例一
A企业2019年向工行贷款1000万元,假设贷款利率为6%,2019年支付银行利息费为60万元。
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60万元
贷:存款 60万元
可是:
很多会计在填写所得税汇缴申报单时,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8行“(6)利息费用”账载额度填写60万元,税收额度为60万元。
注意:填上面是不对的!
可以看看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的填写说明:
第18行“(6)利息费”:
第一列“账户金额”填写经营者向非金融企业贷款,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费用金额。
第二列“税收金额”按照税收要求填写允许扣除的利息费用金额。若第1列≥第二列将第一列减第二列余额填写第三列“调增额度”;
若第1列<第二列,第四列“调减额度”填写第一列减少第二列余额的平方根。
提示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8行“
(6)利息费用”填写了企业向非金融企业贷款造成的利息费用,而不是向金融企业贷款。
案例二
A企业2019年向股东借款1000万元,假设同期贷款利率为6%,2019年个人利息费用为60万元(但未取得利息税票)。
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60万元
贷:存款 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