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更改工商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您需要进入工商登记窗口进行联系人登记,直接覆盖原有记录信息,并可更改为新的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备案:
1、《企业信息公示联络记录表》;
2. 指定委托代理人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新设登记的除外)。
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登录当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企业年度报告系统”窗口在线填写《企业信息公示联系记录表》,并将打印好的记录表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向登记机关报送《企业信息公示联络记录表》,由登记机关和系统输入内容核对后,当场备案,并在企业年报系统确认备案完成。
3、企业联络人员通过备案的手机号码接收密码登陆信息系统向工商主管部门公示。
附加信息:
注意事项:
1、完成企业联络备案手续后,应将企业联络备案表交进企业登记档案,长期存放。
2. 企业应当保持企业联络人员的相对稳定。联系人如有变更,企业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工商联络员提交存档的材料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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