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往来中设立账簿、领取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因将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作为纳税的标志而得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账簿、领取本条例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
本条例所列凭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立和领取,是指在中国境内发生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还是境外设立,均应按规定加盖公章。
印花税的征收范围是:
1.购销、加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贷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证明;
2.产权转让的证明文件;
3.商业账簿;
4.权利和许可照片;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税收凭证。
最近除了国税地税合并的热议,会计还有一件大事,同样重要。大家关心的印花税的去向也将有新的进展。
在今年全国人大全国工商联提交的“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的提案中,关于税收内容:
1.是国税和地税的合并。
2.就是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3.就是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建议从3%~45%降到3%~30%以下。
4.就是取消印花税。
(当前提案待定)
5.允许扣除利息。继续扩大“营改增”的抵扣链条。
6.允许扣除坏账。
7.就是降低企业所得税,增强企业的全球竞争力。
8.坚持扶优扶强的导向。
总之:印花税会不会取消,还是待定,让我们一起期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