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手续;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中的食品卫生责任。

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加工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2.有与其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具备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涤、照明、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废水处理和垃圾、废弃物贮存等设备或者设施;

3.有保障食品安全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规章制度;

4.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进口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毒物和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经营场所具体方位图。

对于自建房地产,提供产权证明、租赁证明,并提交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或经营场所证明。

如果多家企业使用同一门牌号的营业用房,申请人还应提交以建筑为平面图的地址划分方位图;

4.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5.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两份;

6.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是负责人,须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7.一个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体系、食品进货查验体系、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体系、员工健康检查体系和健康记录体系、食品退市体系、食品检验、储运体系等。

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8份(企业提交2人,个人提交1人)。

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还需提供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9.与食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和工具清单,经营设施的空间布局和运行过程的文件。

食品经营设备和工具包括紫外线灯、敷料设备、洗涤设备、照明、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贮存垃圾和废气的设备和工具。

储存、运输和搬运设备。

通过电话或者网络销售食品的,应当标明电话销售网络和网站。

空间布局图标显示设备设施的用途、面积、位置等。

;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空间布局应体现单独的销售区域;

10 .工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受理审核时限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作出准予营业执照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程序

1.在大堂咨询或网上申请后,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

材料齐全后,待领取《材料领取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审批结果,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3.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向有许可管辖权的许可机关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2.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先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

3.取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销售保健食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在有效期内需要变更或延期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4.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有隐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

食品经营者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5.食品配送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并自愿申请换证,原许可证载明的项目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的,食品配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配送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审批机关审查后取得食品配送许可证。

6.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日期为作出许可决定之日,有效期为5年。

7.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者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二维码。

在经营场所外设立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在复印件中载明仓库的具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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