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还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向工商部门办理。那么,个人营业执照办理对需要哪些手续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1)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工商个人账户(公众账户)的银行基本账户,需持以下文件到其认为合适的银行,并填写申请表。
1.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 经营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相关印章(营业执照上有姓名,名称上有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营者专用章),
5、组织机构代码证(不需要,宜随身携带,填写申请表时相关项目)。
根据现行行政法规,不得临时在网上申请个人营业执照,而是应当申请申请人所在地的工商局办理。
(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流程:
第一步:申请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所需信息: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者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 个人工商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到工商局大厅领取)
3.其他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的文件和证明。
4. 时限:1个工作日
5. 手续费:0元
6、地点:当地工商局第二步:申请个体工商企业设立工商登记证:所需信息:
(1)申请人签署的个人商业登记申请书(填写自雇商业登记表);
(二)职工证件(包括户籍、身份证在内的户口常住证明,以及退休人员等各类失业人员的有关证件,向市人事管理部门报送;外来省市人员提交身份证、当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三)营业场所证明;
(四)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证明;
(五)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相关专项证明。
(7)时限:5个工作日
(8)手续费:0元
(9)地点:当地工商局
个人工商营业执照由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最长25天。自受理登记申请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准予登记的十日内,发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工商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办理登记的决定。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办理登记的决定。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个体工商户登记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在十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通知拒绝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