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的销售额确定。

举例:纳税人D属于制造业企业,于2024年12月20日成立,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其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的销售额为1000万元,按照《公告》规定,该纳税人属于制造业小微企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举例:纳税人E属于制造业企业,于2024年4月28日成立,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其实际经营月份9个月,总销售额为1200万元,则《公告》所称年销售额为1200万元/9×12=1600万元。按照《公告》规定,该纳税人属于制造业小微企业。

2024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举例:纳税人F属于制造业企业,于2024年1月20日成立,若按月申报,首个申报期为2月,销售额为100万元,其实际经营1个月,则《公告》所称年销售额为100万元/1×12=1200万元。若按季申报,首个申报期为2024年4月,销售额为300万元,其实际经营3个月,则《公告》所称年销售额为300万元/3×12=1200万元。按照《公告》规定,该纳税人属于制造业小微企业。

计算年销售额时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成立时间,以纳税人在税务系统中办理信息确认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