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对于处于经营期间的企业来说,其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纳税申报。其中,印花税是常见的一种。而企业申报印花税。需要填写印花税申报表。那么,如何填写印花税申报表的呢?怎么填写、什么时候填写计税金额和件数这栏次?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了解!
事实上,按照印花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来说,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即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薄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以最常见的经济合同来说,合同签订时间就是纳税义务时间发生,纳税义务时间发生了,纳税期限如果纳税是按期汇总纳税的,以一个月为期限,那就是期满15日内申报缴纳。
所以,理论上时候如果2021年1月份公司签订了一个购销合同,合同金额10万,那么签订的当月纳税义务产生,如果公司是自行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所以2月申报印花税时候,就应该在申报表计税金额栏次填写10万,类别是购销合同。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很多企业其实根本没这样做,对于计税金额的统计有些是直接按照会计收入来统计,有些是按照开票金额来统计。
违规申报后果
不符合印花税的申报规范的,在现实中很常见,那么这种做法会导致什么后果呢?
没有按纳税义务时间申报印花税,收入和开票是滞后于合同签订时间的,而且申报的印花税可能并不准确。
比如收入都是不含税的,但是有些合同是以含税价签订的,这个时候就少计了,又比如有些合同是不计入收入的,是费用成本类,那么就可能漏计。
按照收入或者开票这种方式是一种粗略的统计方式,不是印花税要求的申报管理方式。如果税务局检查时候不认可就会对公司进行核定。
所以,我们可以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税凭证登记管理办法。有条件的纳税人应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应税凭证的管理。
另外,印花税其实本身也是有核定征收的(满足一定条件税务局会核定征收),这种征收方式通常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打折)来算计税金额。
这个不同省份的规定不同,一般是按采购金额的50%-100%核定等。
如果是按收入或者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税的,一定要看看自己有没有取得注明印花税核定方式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前叫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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