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不少企业出口防疫物资时,遭遇到商标问题:哪些商标属于不能注册的“雷区”?国内已经注册的商标,在国外是否同样能得到保护?近日,南方法治智库对此进行了调研,针对企业面临的共同问题,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董宜东作了解答。
商标审查重点考量三方面
“疫情期间,由企业恶意抢注‘雷神山’‘火神山’这些特殊商标,均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董宜东说,对这类特殊商标,大多人知道不应抢注,但在日常商标申请的过程中,有一些商标界限则不那么明晰,企业如果拿不准,在申请商标时就要注意。
董宜东提醒,企业首先要注意商标的显著性,商标的显著性指的是申请的标识能不能起到区别作用、能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简单来说,“苹果”可以使用在手机上、服装上作为商标,但如果申请在水果上就没有区别性,也就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此外,商标本身要有合法性,不能违反我国禁止性规定,比如国旗、国徽、红十字等相同或者类似的文字不能作为商标。标识还要有新颖性,不能跟已注册或者已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这是商标局长期以来审查商标时重点考量的三个方面。
董宜东介绍,随着近年商标申请量不断加大,2019年全国人大颁布商标法修订案,把商标是否具有使用性、是否具有使用目的,也作为审查商标的一个标准。有一家只有两个股东的小贸易公司,一下子递交了1.8万份商标申请,而且这些商标跟淘宝、天猫等网店的名称相同或近似,商标局经过审查,直接驳回了这些注册申请。
出口物资应先做商标查询
董宜东还提醒,企业的产品出口到国外时,要对商标的地域性问题充分重视。企业所取得的商标权,只在取得权利的国家或者地区享有,超出这个范围就不享有这一权利。尤其疫情期间,许多企业开展了外贸业务,首先应做的工作就是商标查询,根据商标查询的结果,来决定在防疫物资出口时商标如何使用。
如果企业的商标在目的国已经被他人注册,就要暂时停止使用这个商标。面对这一情况,企业应先调查在目的国被注册的商标是否属于抢注、能否申请撤销,如果不可以撤销,是否可以进行购买。假如不能撤销,也买不回来,企业就要更改商标名字。
如果企业的商标在出口目的国没有被注册,虽然可以使用在出口物资上,但要及时在目的国把商标注册下来。
当企业的商标被抢注后,应该如何应对?董宜东说,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应对方式。如果被抢注的商标是处于商标异议阶段,企业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式阻止注册。如果商标已经获得注册,企业可以通过商标法所规定的无效宣告程序,申请宣告商标无效。但不管哪种方式,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这就需要企业在平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注意保留凭证。
董宜东建议,企业应对商标这一核心资产,设置专人管理,同时,建立起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比如市场部门在推出新的品牌时,应先交给法律部门查询,而不是直接推向市场,等出现了问题后,再反过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 尚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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