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企业发展过程中极为重要的内容,也是支撑企业发展的强有力的后盾。我们都知道,申请专利是需要缴纳费用的,那么专利申请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分别在什么时候缴纳呢?接下来就跟着企服快车商标来了解一下吧~
1、申请费是所有专利申请应当缴纳的费用。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以后,最迟自申请之日起 2 个月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和说明书附加费) ;
2、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3、审查费是对发明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时应当缴纳的费用, 即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 3 年内的任何时间缴纳;
4、复审费是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复审时应当缴纳的费用,即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 3 个月内缴纳;
5、申请维持费是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 2 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情况下应当缴纳的费用。申请人应自第三年度起缴纳申请维持费。发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可以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维持费,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
6、年费是专利权人在获得专利权后为维持其专利权有效而应当缴纳的费用。申请人应当在办理授予专利权的登记手续的 2 个月期限内缴纳当年的年费。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最迟应当在申请日后的一个月内预缴,否则就在缴纳年费滞纳金,例如:某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 1995 年 10 月 5日,那么申请人最迟应在 1995 年 11 月 5 日前缴纳年费;
7、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其他人办理相应手续时,应当缴纳相应费用,这些费用包括著录事项变更费、恢复权利请求费、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费、中止程序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等,均自提出请求之日起 1 个月内按照规定缴纳;
8、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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