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专利转让合同时都有哪些注意事项?专利转让对很多人来说,已经并不陌生,但是在与对方签定专利转让合同后,一般约定几个3-5个工作日内就需向转让方支付相关的转让费用,同时,也会有很多人关心,我们在合同签定后,专利权是不是就能立即生效的,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同样的也有很多人会关注在签订专利转让合同时一般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专利转让合同
一、转让专利前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或买家;
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图纸,有相关的视频及资料给投资者看;
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
4、专利已经授权,是否拿到证书,在这里提醒一下大家: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要转让。
二、签定专利合同后,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一般都是用合同的方式,但并不是合同签定后专利权就能生效的,还需要去相关部门登记才能生效的。
《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让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看起来两者不一致,但《合同法》所规定的是转让合同的生效,《专利法》规定的是转让行为的生效,这有点像《物权法》规定房屋的转让,自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时生效一样
比如:在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与客户a订立转让合同后,又与客户b就同一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订立了转让合同,且与客户b共同到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登记,那客户b就是本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受让人。但与客户a之间的转让合同仍然有效,客户a可以依据此合同要求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转让合同要到知识产权局登记,登记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转让给予公告。转让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不是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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