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标申请都是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复杂一点的由文字+图形+英文组成,对于这种组合商标,申请人通常会选择组合申请。认为商标组合申请,只需要交一次申请费就可以,而且用起来还方便。实际应用中真的是这样吗?
商标组合申请有没有潜在风险?
组合商标申请被驳回的几率更高一些,申请商标由于图形近似被驳回,而文字部分本来可以通过的,却因为组合商标带有图形被驳回,导致商标整体不通过。商标驳回,国家是不退费的,这时候要么放弃,相当于钱白花了,要么就按照国家流程做商标复审,而商标复审的费用是注册的好几倍!
由此看来,组合商标申请不仅不能为你节省申请成本,还会带来被驳回的风险。一旦被驳回,损失的不仅仅是申请费用,还有其它潜在成本和风险。
1、风险问题
因为国家审查商标时,不同元素是分开检索的,其中任何一项不通过,整体都是下不来的,所以申请组合商标相对来讲,驳回风险比较高,很容易出现驳回,特别加图形的商标,商标都是人为审查,因为文字的话还好把握,但是图形的话,影响判断的因素太多,可以这样说,针对同一件图形商标,不同的人审查结果可能会完全相反。
2、时间问题
任何人注册商标,都希望快速拿证,但是万一因为组合商标里面的一项不通过被驳回了,即使做复审可以争取下来,但是复审流程也需要时间,会比正常流程多出一倍的时间。
3、使用问题
申请组合商标,后期使用会被限制,只能同比例放大缩小,需要和提交注册时的商标标样一致,不能删减或改变排版布局,也不能摘取里面的一部分单独使用,否则属于商标不规范使用。
4、费用问题
申请组合商标,后期如果想单独使用其中某一部分或改变样式,只要与提交注册的商标标样不一致,都需要再重新递交申请,花费会更多,分开单独申请就不一样了,注册下来,可以根据自身使用情况自由组合,表面上多了两个申请费用,实际使用中会发现分开申请比组合申请更划算。
写到这里,想申请商标的老板是不是心里更清晰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没有白花的钱,好多公司申请完商标以后,又申请了版权保护,要知道,版权保护可比商标保护的功能更强大。
1、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更长
著作权登记成功后,有效期根据申请人主体资格不同,有效期限也不同。
自然人:作者有生之年+死亡后50年,并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企业单位法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2、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更广
在我国登记的著作权在其他缔约国也是受到保护的。但由于版权具有地域性,各国虽然承诺保护作品的知识产权,但如何保护,作者有哪些权利,保护期限多长等具体内容则由各国自己决定。
所以申请完商标后,再进行版权保护是非常有必要的。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