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都是,刚起步时,没想着注册商标,随便起一个好听的、霸气的、好看的标志就用了。随着业务越做越好,知名度越来越大,一些平台的门槛,一些竞争对手的模仿,企业才想起来要注册商标来维权,这时候发现,商标真的不是想注册就注册了。
自己想的寓意美好又能展现产品特征的好名字,或者已经用了很久有一定知名度的标志,却和别人近似,不放弃有风险,放弃又不甘,怎么办!?
想要解决这个难题,不妨来了解一下商标审查的规则:
商标之间是否构成近似,主要是从商标标识的音、形、义三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那如何从这三方面入手,让自己的商标尽量搏一把呢!
如果含义不同 不妨大胆试一试
如果三个字或四个字中两个字相同,但意义完全不一样,这种情况不妨试一试。比如:“数高”和“树高”,因前者是数字,后者指的是植物,故而均可以注册。但是如果没有实际意义,就不能够注册成功了,比如:
“惠特曼”和“蕙特蔓”,就是近似商标,后注册的那个就会被驳回了。这样的案例相信对那些纠结的申请者们有一定的启示作用吧!加字减字可以尝试
用加字或减字保住自己的一部分商标,也是不少申请者保险起见的做法。但是减字和加字的部分也很有讲究,通常第一个字是商标的命脉所在,也是商标近似的关键,如:
“孩子”与“笨小孩”,“太阳”与“蓝太阳”,就不会被公众误认为属于近似商标。字体、颜色、设计的改变都是白费力气
《商标审查规则》里,关于文字商标近似的审查的第一条就是: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不管商标图案使用了多么强的障眼法,商评委依然还是会从音、形、义三个方面判断该商标是否构成了近似。因此,改变字体、颜色、设计的排列顺序,均不能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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