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商标代理行业存在准入门槛低、机构过多过滥、经营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突出问题,应进一步细化机构人员、管理制度、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规定,从源头上提高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发展水平。
《规定》明确,建立健全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制度,通过完善办理备案程序,对长期不开展业务、空占行业资源的代理机构予以清理,推动形成行业良性发展格局。
同时,为便利代理机构办理备案,规定对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商标代理机构重复提供。
《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商标代理行为,规定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基本原则、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代理机构基本事项的公示,要求商标代理机构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档案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
《规定》丰富了监管手段,健全了市场监管部门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查处情况通报、业务指导等协同配合机制。
同时,完善了商标代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强化法律震慑作用。(记者 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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