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申请注册商标,便收到一个来自“北京商标注册发文处”的包裹,支付了37元到付费后,才发现被套路了。
最近,广州市民李先生遭遇“到付费”骗局,骗子从网上获取李先生注册商标信息后,假装政府机关发出假冒的“商标审查公告”,骗取到付费。
金额虽小,却防不胜防。
南都记者注意到,此前多地曾发生过类似骗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就此发过相关提示。
刚办理商标注册就有到付文件
李先生是广州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因工作需要,近日,他委托商标注册公司在网上注册了公司商标,注册流程目前按计划正在进行中。
9月13日,李先生收到了一份寄件地址为“北京商标发文处”的文件快递。
派送的快递员称,这是“代收货款”件,也就是说收件人必须支付商品费用。
李先生想起自己最近刚好在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就支付了37元到付费。
李先生拆开包裹发现,里头是一张写着“国家商标审查公告通告”字眼的A4纸。
该“通告”称:“您在中国国家商标局所申请的商标,预计将于2021年9月30日审查完毕,您的商标注册申请将顺利进入公告期。
拒收视为放弃本次商标公告知权利。”
但这张“通告”没有盖公章,落款是“商标注册发文处”,引起了李先生的怀疑。
他于是问他委托的商标注册公司,对方称这是一个骗局,此前公司已发过公告提醒客户。
该到付快递内仅有一张假冒的“商标审查公告通告”。
假冒“北京商标注册发文处”
寄件地址实际在山东
李先生提供给南都记者的快递面单显示,该件为“申通快递”包裹,该件寄件方是所谓的“北京商标注册发文处”,寄件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某大街。
该面单还备注“商标证发文”“商标发文拒收不再补寄”。
南都记者留意到,该面单留有寄件方的手机号码。
记者拨打发现,该号码属地为河南郑州,状态为“已停机”。
李先生告诉记者,在收到快递后,快递人员曾向他提到“这个快递是从山东寄来的”,“可是寄件地址显示是北京,怎么会是从山东寄来的呢?”南都记者查询该快递单号发现,该件于9月10日下午16时39分揽件,状态为“山东青岛东李公司的收件员【东李C】已收件”。
也就是说,该快递确由山东发出,而并非从北京发出。
就此,南都记者拨打了申通快递的客服热线反映该问题,客服人员提供了“申通快递山东青岛东李公司”的联系电话。
但截至发稿时,记者多次拨打,一直未有人接听。
李先生收到的包裹的快递面单。
骗子从网上获取商标注册信息
相关部门曾发骗局提示
那么,骗子是怎么知道李先生曾申请过注册商标的呢?南都记者发现,男子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上公布的商标公告信息锁定办理注册的公司,再通过网上搜索的方式获取公司信息。
南都记者了解到,2020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就已发过《关于谨防以邮寄纸质“商标公告”方式骗取到付邮费的提示》:
“近期我局收到商标申请人反映,有人向申请人寄送纸质‘商标公告’,以骗取数额不等的到付邮费。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此特别提醒,我局2016年5月以后商标公告已采用电子公告的方式,不再对外寄送任何纸质商标公告,我局向申请人寄送的官方书件均不需要申请人支付任何费用,请大家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律师:该行为或已涉嫌犯罪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假装政府机关发出假冒的“商标审查公告”,可能属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涉嫌构成招摇撞骗罪。
如果相关方使用了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还可能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均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邓刚表示,李先生被骗金额不大,就单个事件而言,可能不构成刑事上的诈骗,但可能会被认定为民事上的欺诈。
李先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同时向被冒充的政府机关投诉,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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