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今天小编又来给大家分享关于商标的相关内容了,对于企业或个体来说,注册商标是最为便捷有效的品牌保护策略之一,但随着我国商标注册量越来越大,相应的,优质商标资源已经越来越少,商标注册难度提升。僧多粥少,所以经常会出现商标“撞名”的情况。那么,遇到商标同日申请该怎么办呢?该如何进行处理呢?具体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相关规定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若均无使用证据或证据无效的,则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谁的申请有效。
此外,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
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
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好了,以上就是分享的全部内容,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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