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今天小编又来给大家分享关于商标的相关内容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范围内,独占使用许可权人在指定商品或者服务上拥有独占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独占使用许可的内容和效力吧!
在独占使用许可权共有的情况下,除非合同有特别约定,即使未经其他共有者的同意,任何一个共有者都可以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人放弃注册商标,必须经过独占使用许可权人的同意。
没有经过独占使用许可权人同意,使用注册商标的,即使是注册商标权人本人,也构成侵害独占使用许可权的行为。
经过注册商标权人同意,独占使用许可权人可以转让该权利。和独占使用许可专利权不同,独占使用许可商标权即使连同事业一同转让,也必须经过注册商标权人同意。但是,通过继承、合并等一般承继方式发生的转移,无须经过注册商标权人的同意。
经过注册商标权人同意,独占使用许可权人可以就独占使用许可权设定质权和普通许可使用权。
在此情况下,独占使用许可权的放弃必须经过质权人和普通使用许可权人的同意。在获得商标权人和独占使用许可权人的双重同意情况下,该普通使用许可权可以转让和设定质权。质权、普通许可使用权的设定均以登记为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
好了,以上就是分享的全部内容,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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