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随着小米的知名度走高,随之出现了很多和“小米”名称相似或者借助小米品牌影响力的企业,比如之前的“雷军”电动车。
在起诉完“雷军”电动车之后,近日小米又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山东小米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米认为,对方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使用“小米”和“XIAOMI”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小米在诉状中称,山东小米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使用“小米”作为企业字号,未经授权许可使用小米公司的注册商标,运营与小米公司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完全相同的业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企服快车知识产权整理来源驱动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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