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明专利不仅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创新技术,还可以用于申请政府补贴、进行一些资质认定等。那么,申请发明专利的步骤有哪些?

申请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告、实审、授权五个阶段。

1、受理阶段:

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局应当在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核实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2、初步审查阶段:

(1)发明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特殊情况下,化学领域的发明最多可允许达到40个字。

(2)请求书、说明书、保密审查请求、实际审查请求书、专利代理委托书的发明名称是否一致。

(3)说明书摘要部分不能超过300字。可包括发明的化学式。

(4)摘要附图是否为说明书附图之一。

3、公布阶段:

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之日起18个月内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尽快公布其申请。

4、实审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进行实际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申请实际审查的,视为撤销申请。当然,在提出实际审查请求时,不要忘记支付实际审查费。

5、授权阶段:

在《登记手续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授权登记费、年费和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