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商标分45个大类别,也知道注册商标时需找到自己做的产品或服务所对应的类别,可那些八竿子打不到的,还需要注册吗?为什么那么多企业和个人明明不全用还要全部注册呢?
先分享个“哔哩哔哩BILIBILI”的真实案例
2015年,B站在30类注册了商标(该类众多子类目中的少数几个);
2017年,健德公司在30类注册了商标(B站没注册的该类其他子类目);
2022年,B站起诉健德食品;理由是:它的41类“哔哩哔哩BILIBILI”是驰名商标,提出跨类别保护,要求他人不能在其他类别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该商标,商标局没支持,认为还够不上驰名商标。
再科普下驰名商标: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说白了,就等于在整个45类里面拿到了“护身甲”一样。又是很好的营销噱头,大家对“驰名商标”趋之若鹜。
而近年来驰名认定越来越难,只有当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不法侵害,且多次大量,必须将这一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才能有效地保护其合法权益。换句话说,没被认定是因为你还不够标准。
认定驰名商标难度较高,于是大家理所应当的找到了另一个替代方法:
45个类全部注册,这样后面再有人提交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就直接驳回了,但付出的是45个申请费用,数万RMB了,可以说是“消财免灾”了。B站也是有想法保护非核心类别的,它也确实注册了30类,可惜不够全面,于是出现了今天的后续。所以结论出来了,不差钱可以全类注册,为的不是使用,而是不让别人有机会钻空子,毕竟维权成本远远高于注册成本的,如果重来一次,B站大概率会选择极端的保护到“头发丝”吧。
但这不是说,任何情况盲目的都要全类保护,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全类注册本身就是一笔较大的支出,且不说全类注册就能一劳永逸了,之前提到的撤销、无效等可以了解下,也就是说,注册了但是不使用,未来也是有可能被撤销商标权利。
终归来说,品牌的商标权力,还需用心经营,如何选择都有自己的倾向点,但请给与自己品牌较多的关注,包括任何的商标状态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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