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商标注册的流程是什么呢?还有的代理说能包下证?答:以保证商标注册成功作为承诺,是一种具有极大误导性的欺骗现象。
客观地说,商标注册申请在审查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首先是审查各程序流转中的盲区现象;其次是商标局审查员在主动审查中存在主观判断的差异现象;再次是商标即使通过主动审查,但在公告程序的被动性审查中其它在先权益同样可以限止该商标的注册;最后还有商标局的审查政策随着外界环境的改变而发生调整,几年前可以注册的商标不等于现在可以注册。
……等等。
归纳起来说就是,商标注册存在风险是必然的,只是风险有大小而已。
商标局进行商标注册审查的共有百余号审查员,分布在五个审查处,每个审查处有对应的审查类别,每一份商标注册申请都是按照审查进程随机分配的,商标注册申请自受理后起码需要一年以上时间才会被送到审查员手中,每个商标的审查都要经过各审查处的多个工作环节的审查和复核。
而且,商标局还要对审查员不定期调整变动,最终某一个商标被分给哪个审查员进行审查,事先是根本无法确定的。
因此,想要控制审查结果绝非易事。
事实上“包成功”的承诺并不是这些代理机构真的有专业能力解决问题,而是100%的在说谎。
一种说谎的,是把钱骗到手后以后就人去楼空,当然什么承诺都敢做。
另一种说谎的是预设了一些规避自己法律责任的隐蔽手段来掩盖欺诈的真相。
这个手段就是在“包成功,不成功退款”的承诺后面附加了许多限定条件,而且这种限制并不会事先声明,是等上了钩之后才会说出来,这些限制有:
1是“条件符合的才包成功”,2是“在我方策划下进行注册的”才包成功,3是只有“申请项目全部被驳回的”才退款,4是不成功“只退部分款”,……等等。
显然这些附加条件真实含义就是,1是“符合风险极小条件的”才会予以承诺,而对于注册风险极大的商标则绝对不会进行承诺的;
2是必须要在“我方策划”之下修改成风险最小的商标图案样式才可以承诺,申请人不同意的就不会承诺;
3是只要有一个项目被核准注册的都算成功。
于是该代理机构一定会在申请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一些极其偏门的项目做风险伏笔,即使其它主要项目全部被驳回,只要有一个项目被核准就算成功而不会退款,如果申请人不同意的话就绝对不会进行承诺的。
4是即使退款也不会全额退,起码商标局收取的官费一定不会退,并只退部分代理费,否则就会亏老本了。
因此,承诺“包成功”的,其实就是一个金蝉脱壳的计谋而已。
商标注册申请的周期是随着我国商标审查的基本程序、商标申请的数量和审查人员的配备等所决定的,并不是随某些人(包括商标局的官员)的意愿可以擅自改变的。
除了个别极其特殊情况之外,任何不同代理机构所办理的商标申请在商标局的审查周期一般只有数个月的出入,而真正造成时间差别大的反而是这些代理机构的报文寄交时间,因为有很多代理机构为了节省邮寄费用,往往一周或者一个月才汇总向商标局寄送一次文件。
有些代理机构还因缺乏资金采取有意羁押申请文件,用客户的申请费来进行公司费用周转。
就目前现状来说,数个月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和2~3年(视不同申请类别有区别)的基本审查周期是无法改变的,这还没有包括可能遇到的补正、驳回、异议等等其它因素。
因此,以低于上述时间拿到商标注册证书的宣传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只有这样的两种情况:
1是先把客户的钱骗到手再说,以后就把一揽子不可能实现的责任都推卸给商标局,不明真相的客户最后也是无可奈何;
2是真正的骗子,在极短的时间内伪造一份假的受理通知书和商标注册证欺骗客户,而后就卷款逃之夭夭,此类诈骗案件在多个地方已经发生过多起
过去相当一段时间以来,有相当一部分的商标代理机构常常利用商标局发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各种模糊不清概念或者隐瞒实情的方式有意进行误导,使申请人误以为收到了商标局发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就等同于取得了商标专用权。
事实上,《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只是商标注册申请中的一个必经程序,表明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文件符合商标注册申请的基本要求,表明该商标注册申请已经被商标局受理的证明,而该商标申请号就是便于了解该商标的审查状况时使用的。
受理通知书的取得与该商标在实际审查中能否被核准无关,商标是否被核准注册应以《商标公告》为准。
由于此类情况过去极为普遍,造成很多不良影响。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误认产生的不良影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自2006年9月4日起,在其发出的所有《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中都加入说明条款:
“本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已收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以获核准注册”。这才从根本上解决了所长期存在的问题。
但是,有些商标代理机构仍然采用自制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替代商标局的受理通知书,企图隐瞒真相,误导申请人。
不少商标代理机构为争夺业务,常常采取“低价政策”作为招牌吸引申请人,也有不少申请人习惯性砍价,以价格作为选择商标代理机构的唯一手段。
应该知道,任何一家商标代理机构所收取的商标申请费用都是由两个部分所组成的。
第一部分是国家商标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收取的费用,称之为“官费”;第二部分是商标代理公司所收取的代理服务费,称之为“代理费”。
“官费”是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为承担相应商标审查工作等而需要收取的国家法定费用,不交纳该官费的话,则国家商标局不受理相应的商标申请,而且不管商标的审查结果如何,该官费都不会退回并上缴国库。
“代理费”包含有商标代理机构为维持企业正常运作的基本开支和商业盈利。
“代理费”国家和行业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而是由代理机构按照企业成本和市场规律自行制定收取。
显然,商标申请费用中,能够上下浮动的部分只有“代理费”,而且这些费用中还包含企业基本经营成本,如人员工资、租金、税收等等,因此一般单项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收费低于1400元就难以维持生存。
某些代理公司采取低价政策正是因为没有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商标代理人,因此在行业竞争中只能采取以损失服务质量为绝对前提的“低价”策略来维系生存。
这样的低价服务也仅仅是替客户向商标局传递相关申请文件而已,其余就一切听天由命了。
事实上,此类商标代理公司等同于“商标邮递公司”。
商标代理是一种服务,是一种无形的智力劳动,其服务的好坏体现在服务的最终智力结果上。
高素质的代理人所做的每一件事,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能为财富添砖加瓦的金玉良言,是智慧劳动的结晶。
“低价”陷阱是这些代理公司以简单服务来博取业务数量的常见招数,委托人当时的确省下了几百元,但这一千多元的申请费就如同买彩票一样极有可能就打了水漂,若要保住商标,委托人就必须为前期的低级错误不断地再次掏钱或者放弃,最终这类随意性简单服务所造成委托人在商标利益上的损失可能无法用金钱来计算。
在一些商标代理公司的广告宣传中常见到一些号称“商标注册代理服务‘全包’”宣传语,其实这也是概念偷换的常见欺诈伎俩之一。
“全包”?到底“包”了什么?其实对这类商标代理公司只要打一个电话询问一下“全包”的内容就可以非常清楚地知道,因为事实上什么都没有包!
包注册费用?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缴纳的申请费其实本身就包含商标从递交注册申请→形式审查(包括补正)→实质审查(包括补正)→初步审定公告→注册公告→颁发商标注册证的全部基本注册程序的费用。
只要所申请的商标没有因驳回而进入驳回复审程序或者没有因被提异议而进入异议程序的话,直到领到商标注册证使用10年,都不需要另行再缴纳任何费用。
所以国家对商标注册申请所收取的基本费用是一次性的,根本就不需要包。
包注册过程中的全部费用?一旦商标在审查中因被驳回而进入驳回复审程序的,或者初审公告时因被提异议而进入异议程序的,不仅商标驳回复审和异议/异议复审程序的难度及专业要求远高于注册申请,审理周期长于注册申请,其代理服务也同样远高于注册申请费。
同时,驳回复审和异议/异议复审程序还可以一直延伸到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二级司法诉讼程序中。
这样的全部程序那些公司敢“全包”?即使要包的话,没有个几万、几十万甚至更多的费用谁又能包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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