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拓宽许可渠道、如何提高许可效率、如何明晰许可费用……对于很多亟需通过专利许可提升自身技术水平的中小企业而言,上述问题是他们经常遭遇的困境,如今,我国实施的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有望解决上述难题。
2021年6月1日实施的新修改的专利法新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
专利权人自愿声明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任何人依照声明的价格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可便捷获得专利实施许可。
不同于传统的“一对一”许可方式,开放许可可以实现权利人一视同仁、简便快捷的“一对多”许可,有利于促进供需对接、提升谈判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近一年来,这项制度受到了权利人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总结地方先行先试经验,加快了该制度平稳落地的进程。
丰富中小企业技术供给
“我们公司现有装备只能织出厚度在2毫米至3毫米的平面织物,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研发新装备,但始终没有突破。
获得免费许可的这件专利能够有效解决我们的技术难题,预计将为公司带来30%以上的产值增长。”湖州现代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倪志琪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浙江省是我国最早探索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工作的地方之一。
2021年10月,浙江省发布了省内24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379件专利信息,面向全省所有企业免费开放许可,并由浙江省知识产权局通过专利精准匹配系统,向首批6365家企业进行推送。
“这些专利单次许可期限最长达5年,确保我们有充足时间投入二次研发和产品试验。”倪志琪表示,他们根据推送信息找到浙江理工大学教授吴震宇,其是专利“一种适用于三维编织捆绑纱控制的携纱器及反馈系统”的第一发明人,公司获得了专利许可。
在这件专利的基础上,该公司和吴震宇团队继续展开了技术合作,目前已申请浙江省尖兵项目。
“我特别希望自己的发明创造能够运用于生产生活,但我们平时忙于科研工作,没有充足的精力对科研成果进行产业化。
因此,这件专利5年来一直未被运用。”吴震宇告诉记者,专利开放许可在保留对专利所有权的情况下增加了一条转化渠道,希望他的其他专利通过该渠道也能有“用武之地”。
根据专利法,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给予减免。
浙江支持省内高校院所通过或者参照开放许可形式,将专利许可给省内中小微企业,在许可期内每年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缴纳年费的50%予以资金支持;支持服务机构搭建公开平台,通过提供精准匹配、信息推送等服务,累计促成并备案50个以上许可合同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上述举措成为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保障。
目前,浙江省已落地备案306份专利许可合同。
“我国高校院所拥有大量高质量专利,但由于缺乏与技术、产品、市场需求信息的对接,未能及时转化实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曹新明认为,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加快了专利转化运用,实现由权利到收益的转变。
中小企业也迎来更广阔的技术供给渠道,可以以较低成本获得新技术,进而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地方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今年,该制度有望在全国更大范围内更深入实施。
根据《方案》部署,2022年底前,将有超过100所高等院校、科研组织、国有企业参与试点,达成专利许可超过1000项。
提升供需双方许可效率
全国技术市场统计年报显示,2020年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成交额815.7亿元,占全国技术转让合同成交额的34%,日益成为技术转让的重要途径。
《2020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有效专利许可率为6.3%,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开放许可公开透明、简便快捷的特点,可以更大范围地助力专利找到“接收方”。
“《方案》明确了坚持市场导向、加强服务创新、强化政策联动的基本原则,既尊重市场规则,也鼓励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调发挥各方优势,强化协同联动。”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做好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举措,例如,在促进供需对接方面,《方案》提出,鼓励高校院所筛选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适于多地实施的专利技术参与试点。
引导技术消化能力强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根据专利权人公布的许可条件,快速达成许可。
试点地方可在分析有关专利技术领域等信息的基础上,引导相关领域企业进行精准匹配,切实推进定向推送。
同时,《方案》要求试点地方明确专利许可信息发布格式、核查发布内容、发布许可信息;加强定价指导、做好交易保障,以合理有效的方式扩大许可收益;完善激励和规范措施,对试点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依法积极做好调解工作。
上述负责人介绍,围绕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去年首次公开发布国民经济各行业专利许可使用费金额、提成费率等统计信息,为合理确定许可费率提供重要的数据参考。
当下,在专利评估指引研究的基础上,正在针对开放许可的场景研究制定专门的定价指南。
当前,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得到了专利权人的积极响应。
记者了解到,除高校外,一批大型企业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专利开放许可声明。
“这一行为在国际市场上十分常见,大型企业可以通过开放许可制度提升专利许可的谈判效率,也能够借此拓宽产业链布局。”曹新明表示。
《“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建立完善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和运行机制。
眼下该制度正处于全面运行前的重要过渡期,也是推进试点的关键窗口期。
地方试点工作将为这项制度的落地运行奠定更多实践基础。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本报记者:吴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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